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为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把学法培训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自身素质、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我局开展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市局业务科室设立培训讲师,县、区市场监管局设立学法课堂,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法制员,每月“以案说法”。充分利用安徽干部在线教育为学习重要载体,及时组织在线学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精神辅导课件,在线学习率、通过率均达到100%。积极参加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参加全市“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参加全省药械化法制审核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举办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暨业务技能竞赛;多次邀请省局专家作专题讲座。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活动工作,组织开展2次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尊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局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深刻领悟其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2022年中心组学法5次,开展法治研讨2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深化依法行政,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确保相关项目不丢分,助力蚌埠成功入选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办理涉改事项16844件,惠及市场主体2.13万户。“一照通”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2022年度全省十大改革案例”“全市十大法治事件”。推行登记注册“智能审批”服务,开展住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试点。2022年全市新设立市场主体56518户,同比增长14.90%,增速全省第四。截至去年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355944户,同比增长11.32%,增速全省第六。
2.信用监管走在前列。全年双随机抽查任务联查占比、信用等级任务占比两项关键指标达到全国标杆水平。创新实施的“十步工作法”,获国家总局肯定推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得到省局及相关部门肯定,信用年报工作在全省领先。在全省首创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信用修复机制,在全省系统进行推广。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领域26个三级指标中23个指标获得满分,满分数量为全省最多。创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八个一”工作法,在全市总结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面推行“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监管,全市73个市场监管所划分210个网格、配备264名网格员。
3.帮扶减负有效落实。制定《蚌埠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26条意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惠及全市25.61万户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公用事业、转供电环节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退款310余万元,罚没款365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减免检验检检测费用34.44万元。
4.双招双引成果丰硕。突出“五抓”创新方法,以项目为重点,以服务为保障,“双招双引”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外出招商244天,拜访企业145家,接待来蚌考察企业56家;提供招商线索31条,其中亿元以上有效项目线索8条;签约项目5个,其中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3个,当年完成入库项目2个。
5.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印发《蚌埠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等制度,共审查政策措施263件。开展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清理各类文件537件。在全省首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在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立功竞赛中获得个人和团体一等奖。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案件44起,1起案件入选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和优秀大要案件,我局获评全省竞争执法案件查办优秀单位。出台《蚌埠市治理商业贿赂联动协作机制》。建立首批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2家。
6.知识产权量效齐增。2022年,市局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获批全省专利转化重点引领城市,高新区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全年授权发明专利751件,增幅全省第2;有效商标注册量43455件,增幅全省第3;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4.5件,居全省第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7.92件,居全省第4。获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个;获第九届安徽省专利奖金奖1项、银奖1项、优秀奖6项,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6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25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23件,融资10.06亿元,同比增长75.6%;蚌埠生物基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通过验收。与宁波市签订《甬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综合执法、为民服务能力。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均经集体研究审议,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均事先合法性审查,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先后审查了《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蚌埠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工作规则》等重大事项9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65件。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按要求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目前,我局共有公职律师5人,同时聘请安徽明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及时在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完善并公布权责清单、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时公开、上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 行政执法效能取得新提升。以市综合执法支队为主体的监管执法队伍,聚焦两节、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铁拳”、“守查保”、“两节”打假、“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2022年全市共查办市场案件5396件,总数位列全省第四;查办食品案件3912件,同比增长29.11%,位列全省第二;查办药品案件610件,同比增长17.8%,大要案总量位居全省第二;移送公安案件63件,同比增长17.08%,国家局挂牌1件,省局挂牌督办1件。
与市中级法院等4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办案工作室,移送公安部门案件63件。
3.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有温度的执法”。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共一百二十八条,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宽容的制度环境,实施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2022年办理免罚案件57件。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在执法或服务管理中开展普法活动。制定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行政执法精准普法实施细则》《精准普法责任清单》。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民生计量进社区”、“食品安全进社区”、保健食品“五进”宣传活动、“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打传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此外还通过机关开放日、观摩行政执法等活动形式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提高企业人员的素质。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免费为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培育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行政服务窗口或机关办事大厅宣传与部门职责有关的法律或法规。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在蚌埠电视台刊播市场监管热点扫描新闻48期140余条,蚌埠日报刊发专版12期,新媒体专栏刊登12期。用好两微平台,微信发布信息1241条、微博发布信息1802条。制作市场监管科普系列微视频“安安说科普”11期,在蚌埠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共上线11次,办理反馈问题41个。积极参加蚌埠市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推荐工作,我局一名同志和“一照通”改革分别获评。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县、区“全覆盖”。成立全省首个自贸片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调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143起。推动完成全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首单专利保险。被恶意抢注的“湖上升明月”26件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宣告,“依爱”、“皖酒”2个商标入选12省市首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0件、行政裁决16件,知识产权仲裁案件19件、知识产权公证25件,数量居全省前列。二是创新推动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建设,开通96366应急救援电话,建立科、所、队联动执法机制。三是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增消费维权站97家,新增在线纠纷解决(ODR)企业56家。处理12315投诉举报咨询67235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06.43万元。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在蚌埠”主题行动,在6个街区、2个行业协会、586家商户、540个乡村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新增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家、省级示范街区1家;在742家商户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市消保委秘书处在全省率先推出节假日义务预约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开展转作风严执法优环境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锻造“执法铁军”,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加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加强对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开展药械化案卷评查,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创新案卷评查“1212工作法”,提升卷宗质量。
2.做好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做好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展综合执法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连续3年与市总工会开展执法稽查技能竞赛,提升案件查办能力。举办电子数据调查取证培训班,填补电子取证领域人才空白。举办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乡镇食药安业务骨干等各类培训班19期,增强理论素质,提升监管能力。
4.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分管负责人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确保复议决定准确,合法,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及时与被复议申请人、申请人沟通,化解矛盾,通过调解(终止)结案部分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每月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据总结、上报和行政复议应诉系统的录入工作。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25件、行政诉讼6件,无被变更和撤销行政决定情况。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印发《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落实《法治蚌埠建设规划(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蚌埠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时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整改要求,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依法行政办、市法宣办报送信息和材料。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学法氛围不够浓厚。市场监管部门领域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覆盖面不全,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深度、广度不够,特别是对新颁布或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亟需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不够常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意识有待增强,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覆盖面、影响力不够,常态化、多元化和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普法体系尚未形成。
三是依法行政理念不够牢固。普法宣传未能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服务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案件存在办理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上有待加强;工作落实创新不够,观念较为陈旧,部分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够平衡。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工作有实绩、培训学习有成效。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学法培训活动,组织参加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坚持“企业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的理念,免费为企业举办各种培训班,推动企业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
(四)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继续通过机关开放日、参加旁听司法、观摩行政执法等活动形式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蚌埠日报》等传统宣传阵地,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采访我局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发送宣传稿件。同时利用本单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培养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
(五)依法依规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执法+普法+服务”模式,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继续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研究制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处罚和不予采取强制措施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形成竞争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2023年2月22日